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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动纪实法院开展“审判监督年”活动
  •   编者按

      党的报告强调,要建立健全运行和监督体系。只有建立和健全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在阳光下运行。

      2012年,各级法院按照自治区高级法院确定的“”整体工作思中的“审判监督年”这条主线,深入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审判监督年”活动,在全区法院初步构建起了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案件监督与行为监督相结合,上级法院监督与本级法院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审判监督年”活动中开展的审判质效评估,经委托自治区行风办采集满意度数据,被评查法院满意度平均得分92.26分,同比提高3.31分。

      庄严承诺——一条主线贯穿2012年

      “自治区高级法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并将2012年确定为‘审判监督年’,抓住了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的关键。”

      2012年1月,全国代表、回族自治区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在分组讨论自治区高级法院工作报告时,对自治区高级法院决定开展“审判监督年”活动给予这样的评价。

      “‘审判监督年’的效果如何,决定着我向470多名自治区代表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将‘审判监督年’这条主线贯穿整个2012年。”随后召开的全区法院院长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李彦凯在阐释“”整体工作思时,对两级法院院长发出“动员令”。

      随后,随着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审判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出台,全区各级法院相继研究制定了各自的《“审判监督年”活动实施细则》。随后,高院修改完善和制定了《案件质效评估体系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若干(试行)》、《处置涉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

      内部监督——质效评估“两评查”齐头并进

      某某法院在第三季度出现案件流程系统数据不匹配问题,主要表现为民事案件“(旧存+新收)≠(已结+未结)”,请上述法院认真查找原因,拿出整改措施书面报告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管办……

      “审判监督年”活动中,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管办每季度以《审管通报》形式,对全区法院案件流程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案件审理工作进行动态。

      2012年,像这样的《审管通报》,自治区高院已发出3次,引起中、基层法院的高度重视。相关法院针对通报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不仅如此,自治区高院审管部门还对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内临近审限案件,及时向承办案件的庭室及发出17份“催办单”,要求案件承办注意控制审限,提高审判效率。

      “银川中院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兼顾了制度间的相互衔接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之间的相互衔接,并将信息化运用于内控机制建设中,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自治区党委副崔波评价说。

      与“审判监督年”活动同步进行的年度审判质量效率综合评估监督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将“审判监督年”活动引向深入。“审判监督年”中,自治区高院组织开展了全区法院年度审判质效评估,评选出了吴忠市中级法院和彭阳县法院两个优秀法院,并给予了表彰励。

      审判质效评估中,经委托自治区行风办采集满意度数据,被评查法院满意度平均得分92.26分,同比提高3.31分。

      “审判监督年”中,全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仅银川市两级法院共评查庭审300余次,评查裁判文书2200件,300多名一线人人参与,人人达标。

      中卫市两级法院对所有案件“一案三评”、“五级把关”,并对27件群众反映、领导批转和被高院发改的案件进行认真自查,对案件质量存在瑕疵的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两评查”活动期间,高院评出3个优秀合议庭和5件优秀裁判文书;中、基层法院评出1个先进基层单位、3个优秀庭审和5件优秀裁判文书。

      据统计,2012年1至12月,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8.44%和5.82%;审限内结案率95.13%,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其中,高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93件,同比下降0.91%,结案947件,同比上升4.53%。

      外部监督——代表委员“七个一”认同司法

      “辛苦了,我代表人民群众给你们鞠躬了!”走进法院,参加了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后,全国代表、银川唐徕中学老师吕新萍向说。

      “审判监督年”活动中,根据高院《加强与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高院决定2012年7月份起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区法院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

      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要求各基层法院邀请代表、委员人数不少于50人;各中级法院邀请代表、委员不少于30人;高级法院邀请代表、委员不少于15人。各级法院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一次、参与听证一次、参与调解一次、执行一次、参观法院建设一次、召开座谈会一次、书面征求意见一次的“七个一”活动,广泛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

      “想不到法院办案这么‘麻烦’。透过庭审现场,我们看到如此辛苦,想必在庭审背后会付出更多的辛苦,的艰辛超出了我的想象。”2012年8月8日,当海原县法院将第一次开庭的结果告诉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了一次庭审过程的代表李彦才时,他感慨地说下这番话。

      据统计,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中,全区各级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1265人参与了“七个一”活动。自治区高院两次邀请代表、委员30人分别旁听了一次执行听证会和一次民事案件庭审,并及时向800余名代表、委员寄送了全区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和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