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工作报告将文化产业首次写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部分,并对文化产业明确提出了发展速度的要求,要求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增速要达到15%以上,凸显了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小微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常活跃的市场主体。在当前国家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背景下,众多小微文化企业对即将出台的《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极为关注。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各种形式的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这体现了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视。2014年,小微文化企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在日前结束的“深度融合:文化产业的二次腾飞——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研讨会”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巡视员施俊玲介绍,2013年6月,文化部正式进入国务院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作为单位,文化部将跟工信部、国务院小微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出台一个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目前该文件已经起草完毕。3月初,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将在近期公布。
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题有望解决
文化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文化金融,从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起来的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认为,文化界和资本界目前仍然无法完全磨合。目前这个融资过程还相当痛苦,几乎每一个环节都面临一些问题。对以创意为核心的内容产业来说,早期可能获得的资金途径无疑是风险投资、投资,但与互联网融资相比,文化企业的商业模式不是很容易描述,投资人往往看不懂,很少有人在内容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即使内容产业形成了品牌,拥有了自己的商业模式,现有投资人队伍里对这方面了解多的人也很少。
“虽然近几年银行界做了很大改进,但现在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王长田举例说,银行贷款往往要求经过公司,实际上中国的贷款利息已经很高,往往还要上浮,再经过公司还要加2%的利息,并且因全部风险在公司身上,公司就必须小心谨慎,各项手续非常繁琐。另外,贷款周期非常短暂,一年后马上还钱,然后才可以再贷,企业能用到的往往只是其中50%的资金。但实际上,内容企业的生产周期不是以一年为单位的。
“如果吸纳产业资本,产业投资者往往要求比较大的投资比例,最好能实现控股。这意味着,文化企业的创始股东在企业还没有成熟时就要出让大量股份,对他们是极为不公平的。”王长田说。
文化金融方面的政策将会为小微文化企业创造更好的融资。刘玉珠表示,由文化部、央行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大概一个月之内就会出台。可以预见,这一政策文件在此前九部委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是能够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的,将在文化产业投融资领域提出新的做法和措施。而3月24日至26日,全国第一次文化与金融合作工作会议将在无锡召开。届时银行系统、财政系统、文化系统相关人员将会共商文化金融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