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的,经过项目初审、会计审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核查企业,2014年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拟对 3家单位(企业)的 3个项目给予资助(资助项目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7月21日-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单位提出的,材料应当由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要求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对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处理客观、、公平,候选单位的权益,凡匿名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地址:宝安区委区大楼424,邮编:518101;
联系人:周婷婷,电话:29996279,徐宝华,电话:29996930。
附件:《2014年宝安区第二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拟资助项目企业一览表》
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