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孩子所在小学是薄弱学校吗?您还在担心学校校长和老师水平不够高吗?别担心,下一步将会有好校长、好老师到您孩子学校轮岗。昨天(2日)上午,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计划从今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范围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常态化。
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教育部表示,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济南市2011年启动教师跨校交流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已于2011年9月启动教师跨校交流。最早启动的是高中特级教师、名优教师、教学能手跨校交换。2013年名师交换覆盖面扩大,获得市级荣誉的名师被纳入跨校交换范围。今年7月底再度扩容。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今年7月底发布的《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济南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办公中小学校、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中,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分批进行异校交流轮岗。各县市区每学年实际交流的教师比例应控制在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总数的10%-15%.
此次教师交流轮岗时限一般为一至三学年,分为区域内交流轮岗、名优教师交流、城乡对流、个人主动流四种形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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