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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援队每人每天花费200到400元 户外救援:该由谁买单?
  •   随着全民健身热,登山成为广大市民周末散心、锻炼的一种时尚运动。然而,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对发生的性不够,驴友登山迷,摔伤甚至死亡的事故层出不穷。

      根据本报记者的调查,驴友登山被困或者,家属大多通过报警或者联系户外救援队进山施救,也有请当地熟悉地形的山民进山寻找的案例。然而,救援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这部分费用该由谁买单?有市民认为,游客发生,救援应是公益性质,部门应当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救援。但也有市民,为了搜救速度和效率,户外救援应建立和民间相结合的制度,救援不应是无偿性质,被救者的家属应承担救援所耗费的费用。

      9月9日,一名男子独自从朱雀国家森林公园进山闯入“无人区”,不慎从乱石堆跌落多处摔伤骨折。鄠邑涝峪森林联合景区工作人员、消防、当地向导、救援队等200余人,历经57小时才将其救下山。

      9月8日,西安一名59岁男子在沣峪口鸡窝子附近游玩时,不慎从一处40米高断崖跌落摔伤。当天,鄠邑救援协会、陕西秦岭救援队等多支救援队伍赶到现场参与救援。9个小时后才将伤者抬下山。

      今年5月,太白山连续发生两起驴友登山迷事故。一名外地游客迷最终被陕西省山地救援队幸运找回。一名石油大学的学生和同学登山后,包括多支救援队和当地景区以及进山搜寻一周,仍未找到。

      长安滦镇杨少波昨告诉三秦都市报记者,从2017年至今年7月,仅他们一个就接到相关报警38次,救援群众保守估计100人,出动警力200余人次、400余车次。“从我们救援的案例来看,大多数驴友都是盲目登山后发生迷导致,这些救援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杨少波说。

      陕西省登山协会陈铮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登山运动蓬勃发展,但是户外事故也频频发生。“陕西省山地救援队成立已经超过10年之久,队员大多是专业运动员,并且得到中国登山协会的技术支持。每年陕西省登山协会还会多次举办培训班,旨在大力培养我省的登山技术水平和救援力量。但是,山地救援比较特殊,由于事故地点处在大山里,目标不明确,地理复杂,需要人力和物力的支持,这部分费用比较高昂,救援队都是自己承担,明显心有余而力不足。”

      陈铮向记者介绍,今年5月3日,石油大学一名学生登太白山,当时多支救援队赶赴现场会同警方和景区组成救援临时机构参与搜救。“由于者不明确,上百人的搜救依旧显得很单薄,我们还使用了无人机和多种户外设备,但72小时黄金救援期过后还是没有找到。后来准备调动直升机搜寻,但是费用问题没办决,加气恶劣,最终没有实行。”

      直升机救援是近年来面对突发事件时为加快搜救进度而引用的一种先进救援力量。但是谁来买单,成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调动直升机一个小时需要花费4万元,救援队根本无力承担这部分费用。”陈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次救援,单一支救援队就会有10人以上,以72小时黄金救援期来计算,“包括食品、药品等物资消耗以及救援人员的误工费和救援车辆的油费过费,大概平摊到每个人头上,每天就需要200到400元,这部分钱基本上都是救援队自己消化的。”

      穿双球鞋就能穿越,带根绳子就敢攀岩。连日来,在记者的采访中,多位驴友圈里的资深人士对市民盲目登山表示担忧。

      记者从秦岭救援队拿到的一份救援数据显示,很多登山者遇险多为盲目导致。“在我们去年的救援行动中,不少人遇险根本就不具备登山的条件,有的人甚至穿着球鞋、拿件雨披就去穿越,也没有按相关法规到警方备案,往往是没有按照说好的时间回家,家属才去报案请求警方寻人或者联系救援队上山找人。这大大加重了救援难度和成本。”

      杨少波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我们每次接到报案,家属甚至都无法说清楚当事人去哪了, 要走哪条,只能是摸黑寻找。人力有限,往往是联系山民或者救援队帮忙,这些都是无偿的,但却加重了警方负担和民间救援人员的成本。”

      王彩凤是原著名田径队“马家军”的队员,退役后来到我省从事户外运动员培养和山地救援力量的培训工作。多年来,她曾多次上山搜救驴友。“从没有人给救援人员支付过费用,有的家属会送锦旗或者写感谢信,这就是对我们深夜上山救人最大的鼓励了。”

      市民杨磊表示,驴友登山遇险,救肯定是要救的,但因救援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被救助人自己承担。“特别是那些不遵守相关,擅自进入未区域遇险的,没有道理让别人为他们的行为买单。”

      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1日,安徽黄山景区发布《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旅游者不遵守景区游览,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区域陷入困顿或状态,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景区有偿救援先救人后收费原则、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教育相结合原则,始终生命至上、救援有偿。

      同时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在2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被救助人对救援费用有者,可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解决。在收到通知书3个月内,既不提出,又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景区将其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依法追偿。

      此后,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管理局发布公告,正式公布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实行有偿搜救,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

      对此,西安市民刘猛表示,这一措施应当被更多的地方管理部门和景区采纳并引用。“虽然救援和有偿救援有冲突的地方,但应该多角度来看这件事。如果驴友遵守了部门的和景区的管理,在进山游玩时遇到不可的外力因素,比如突发恶劣天气、地震等等,那时相关部门应当无条件救援。如果是违规登山,没有按理方的私自登山发生的,不仅要加大处罚力度,还要承担救援产生的费用。”他认为,是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导致社会资源浪费,这应该由个人承担。

      究竟游客是否应当承担被救援的费用,昨天记者采访了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的何睿律师。“实际上有偿救援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手掌纹路图解财产安全遇有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何律师表示,其实有偿救援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根据这些年报道的相关事例,大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就面临一个问题,因为个人的违规违法行为,造成大量人力资源和物力的浪费,该有什么的措施?”他认为,国家和地方都有相关法律和,如果不违规,不仅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也能避免一些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登山者应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去科学登山,登山前应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不要去无人区或者部门明令涉足的地方,量力而行锻炼或者游玩,那会减少很多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