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12月25日讯特锐德(300001)2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2014年12月25日与河南省新乡市人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与新乡市人民合作,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运营、电动汽车销售、4S电动汽车维修服务、电动汽车租赁、电子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方面展开合作,同时共同开发互联网增值服务。
根据协议,特锐德协商新乡市新能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在新乡市合资成立“新乡新能特锐德汽车充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3000万元,总投资不低于1壹亿元,用于约定合资公司开展的投资业务。合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积极开展研发、创新、产业化,采用互联网思维,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商业模式创新,在充电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及租赁系统运维、管理,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和维修服务,电子支付、互联网金融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链等方面开展业务。
此外,合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交、直流智能充电终端,建设及公共机构、社会租赁和公共场所新能源汽车群充电系统,专用新能源汽车群充电系统,新能源出租车群充电系统,居民小区群充电系统等,建设充电立体车库。合资公司投资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部,在全市政务区、商业网点、车站码头、大型超市、大型社区、旅游景点等重要区域建立租赁点,开展长期租赁、分时租赁等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等。协议有效期暂定五年。
特锐德表示,此次与新乡市的合作,将加速公司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拓展速度,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树立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先发优势,为公司在电动汽车领域的业务拓展打下良好基础。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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